婚前的房婚后加名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是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的,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就属于行为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赠与给了配偶,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共同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是由在世的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的;如果债务是属于去世一方的个人债务,并且去世一方有遗产的,就由其继承人以其继承的遗产来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共同财产】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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