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婚后房产加名字属于赠予吗?

房屋产权变更 2024-10-15    人已阅读
导读:婚后房产加名字既包含了对配偶的赠予行为,也构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这一行为使得原本可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房产转变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加名字的程序相对简单,但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如果房产有贷款未还清,还需要先到贷款银行开证明,表示银行同意增加配偶为产权共有人。

  婚后房产加名字属于赠予吗?

  婚后房产加名字一般属于赠予行为,但这一行为同时也构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予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在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实际上是产权人将部分或全部房产份额无偿转移给配偶,配偶表示接受,这符合赠予行为的法律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包括了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因此,在婚后将房产加上配偶的名字,不仅是对配偶的赠予,也构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产加名字离婚时怎么分?

  房产加名字离婚时的分割,首先应遵循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双方可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分割过程中,应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大律师网,汇集了全国各地3万+注册会员律师,为您提供全方位解决问题的保障。点击下方按钮在线咨询,我们将免费为您推荐专业律师,让您无后顾之忧。选择大律师网,让我们成为您的坚强后盾!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常识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