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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工伤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工伤赔偿标准法律依据 2018-06-21    人已阅读
导读:1964年第48届国际劳工大会也规定了工伤补偿应将职业病和上下班交通事故包括在内。所以,当前国际上比较规范的"工伤"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那么受工伤单位不赔偿怎么办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欢迎阅读。

受工伤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6、若在认定为工伤后,单位不愿意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延伸阅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受工伤单位不赔偿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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