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经济犯罪量刑标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经济犯罪量刑标准 2018-01-06    人已阅读
导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量刑: 1、个人吸收存款额不满20万元或变相吸收存款不满3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3。5万元或每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宣判前全部退还存款人存款的,适用罚金刑。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量刑标准上,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有所不同。下面就让律师网小编为大家好好讲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量刑:

  1、个人吸收存款额不满20万元或变相吸收存款不满3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10万元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3。5万元或每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宣判前全部退还存款人存款的,适用罚金刑

  2、个人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2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30户,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损失每增加3万元或增加2户,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个人吸收存款10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8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单位犯罪责任人员量刑:

  1、单位吸收存款额不满10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不足150户,但给存款人造成50万元损失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损失每增加7万元或每增加3户,刑期增加一个月;适用拘役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为起点;宣判前退还全部存款的,适用罚金刑

  2、单位吸收存款造成存款人损失100万元或吸收公众存款150户,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4万元或每增加3户,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吸收存款50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吸收存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2、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3、吸收存款额四分之三以上未退还的

  4、曾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刑或行政处罚的。

  如果是单位犯此罪的话,采取的是双罚制,对单位处罚金,对于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刑法。同时对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分子在适用缓刑上有所限制。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的关于经济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编辑:寒水)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常识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