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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经济纠纷可以立案吗?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如何解决?

经济纠纷立案 2021-09-18    人已阅读
导读:男女在谈恋爱期间,一般都会赠送礼物给对方表达自己的爱意,但是一旦分手之后,双方可能因为这些引发经济纠纷。那么恋爱经济纠纷可以立案吗?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如何解决?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解答疑惑,希望有所帮助。

恋爱经济纠纷可以立案吗

  经济纠纷,只要符合受理立案的条件,法院就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如何解决

  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一般适用赠予合同的相关规定,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一般不能撤销。如果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共同购买了车或者房产,产生纠纷时按照一般共同共有的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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