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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交通事故调解期限 2018-06-29    人已阅读
导读: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就会进入调解阶段,那么,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这对于有些人要处理车辆损坏问题、保险理赔等问题,所以想要知道具体的交通事故调解开始时间,然后针对实际的时间做好安排。大律师网小编特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查阅和了解!

  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是时候?交警来到现场探查后开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当然,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不同,调解的开始时间也不同: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申请事故调解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不能达成和解的,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申请的条件有:

  ①当事人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②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事故调解的内容

  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的调解的交通事故,通常需要调解一下的内容:

  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②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算是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③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的内容,了解交通事故调解的开始时间有助于当事人对相关事宜进行安排和计划,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依旧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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