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交通事故的管辖有哪些相关规定?

交通事故管辖法律规定 2018-06-01    人已阅读
导读:道路交通事故管辖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应当由哪个机关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只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道路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那么,对此法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一、道路交通事故管辖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二、法律对交通事故管辖有什么规定

  1、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3、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如果你还有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在大律师网进行律师咨询,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也可以去本站找专业律师咨询。

(编辑:Sherry)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常识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