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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后还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2018-08-22    人已阅读
导读:在交通事故中撞死他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有些交通事故涉及到刑事犯罪,并不是赔偿完就结束了,在赔偿后依然要面对牢狱之灾,对此大家可能会有些疑惑。那么在本文中,大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后还要坐牢吗、交通事故撞死人应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后还要坐牢吗

  答案是不一定的,这个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什么叫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的量刑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综上所述,若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则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若只是普通交通事故,则不会定义为刑事案件,更不用坐牢。

交通事故撞死人怎么赔偿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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