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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期间交通肇事受伤 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交通肇事罪规定 2018-07-30    人已阅读
导读: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今天大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解答员工在工作期间交通肇事受伤 能享受工伤待遇吗这一疑问!


  员工在工作期间交通肇事受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有3种情形不属于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可见,职工并不是在所有情形下负伤、致残、死亡的,都认定为工伤,如果职工受伤是因为犯罪造成的,那么就不能认定是工伤,即使他是受到单位的指派。也就是说员工在工作期间交通肇事受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并不是只要职工受伤就要享受工伤待遇,法律在维护职工权益的同时也会注意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并不能因为企业处于强势地位,职工处于弱势地位而忽略了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但职工本人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等情形除外。 然而,目前在办理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案件中,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关于“职工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外延是否包含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存在不同的理解,争议和分歧较大,往往造成同样情况,出现不同的认定和处理结论,影响了当事人权益的实现,也影响了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一)受理机构: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部门;

  (二)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尽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申请。

  (三)申请日期:

  1、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延长;

  2、若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四)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一份;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一份;

  4、病例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五)工伤认定办结期限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哪些情况会导致工伤认定耗时较长?

  一是劳动关系不明确。

  部分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明确,这就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如对仲裁结论有异议就得到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是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员工在工作期间交通肇事受伤,能享受工伤待遇吗的相关内容,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因为员工在工作期间交通肇事受伤不符合工伤情形,因此也就无法享受工伤待遇!!!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依旧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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