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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口头遗嘱 2024-11-23    人已阅读
导读: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授内容,并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设立的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这是为了保护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并确保遗嘱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遗嘱人必须是处于危急情况下,无法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

  2、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内容必须合法,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5、遗嘱的受益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遗嘱无效。

  相关条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口头遗嘱会失效吗?

  口头遗嘱‌在特定情况下会失效‌。失效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危急情况消除后,如果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即无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这意味着,如果遗嘱人在订立口头遗嘱时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该口头遗嘱无效。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遗嘱人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那么该遗嘱无效。

  ‌4、遗嘱人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对于他人的财产无权进行处分。因此,如果口头遗嘱中涉及到处分他人的财产,那么这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5、如果口头遗嘱的内容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该遗嘱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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