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撤销劳动纠纷调解?
劳动纠纷调解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如果劳动仲裁裁决书存在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如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再被撤销。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不一样吗?
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的不一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条件不同: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则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
2、申请时效和处理期限不同:申请调解的时效较短,一般要求当事人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调解委员会也应在30日内调解结案。而申请仲裁的时效相对较长,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且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45日内作出。
3、法律效力不同: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并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其履行依赖于双方当事人的自觉性。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达成的仲裁调解书,则自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处理机构不同:劳动调解主要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主持,该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而劳动仲裁则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并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应该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应该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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