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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殉职认定标准是什么?因公殉职怎么赔偿?

论国家赔偿范围 2021-10-13    人已阅读
导读:那些为了守卫我们的家园而殉职的机关人员,国家会给予补偿。那么因公殉职认定标准是什么?因公殉职怎么赔偿?大律师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内容,一起往下来了解看看吧,希望有所帮助。

因公殉职认定标准是什么

  因公殉职是在履行职务时牺牲、死亡。包括行政人员、公司职员、集体单位工作人员等。简单说是指履行职务时死亡。因公殉职包含的范围则相对广泛,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公职期间因公死亡,如在出差途中发生车祸死亡。

  以军人为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八条规定,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

  (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

  (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

  (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

  (五)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六)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因公殉职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制定出台《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被评为烈士、因公牺牲的,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办法明确,人民警察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伤残人民警察、人民警察烈士遗属、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遗属、病故人民警察遗属可享受抚恤优待。按照该办法,人民警察死亡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第十一条规定发给遗属烈士褒扬金,其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同时,《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和警衔津贴),还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为:烈士、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获得荣誉称号和立功的人民警察死亡后,将按不同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授予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一次性抚恤金增发35%;获得中央政法机关及省级党委、政府授予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新的抚恤金标准相比以前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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