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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征地补偿款不给怎么办?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 2022-12-22    人已阅读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土地征收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时候,就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下是先补偿后征收。那么集体征地补偿款不给怎么办?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补偿?对于这些问题就由大律师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

集体征地补偿款不给怎么办?

  1、集体征地补偿款不给双方可以就补偿款的支付时间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征收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并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补偿?

  政府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如下:

  1、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

  2、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

  3、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

  4、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

  上述内容就是关于“集体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解答,欢迎阅读观看了解。还有任何的问题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致电客服,我们会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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