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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与侵占罪区别?

侵占罪的司法解释 2018-01-30    人已阅读
导读:什么是侵占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
    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都是侵占他人财产的犯罪行为,但是两者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别。那么他们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就让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讲讲什么是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与侵占罪区别。

    什么是侵占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

    挪用资金罪与侵占罪区别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对象是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位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用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观目的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不并不企图永久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侵占罪的行为人是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在区别两个罪名时,我们主要是从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观目的等构成要件中要区分。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什么是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与侵占罪区别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编辑: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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