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融资租赁交易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融资租赁交易 2018-06-06    人已阅读
导读:融资租赁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物。那么融资租赁交易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呢?下面请跟随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融资租赁交易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或个人使用。

  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出租人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3、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延伸阅读:融资租赁申请流程

  1、企业向××中心提出融资租赁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

  2、××中心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资信、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

  3、××中心调查认为具备可行性的,其项目资料报送金融租赁公司审查。

  4、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项目提供抵押、质押或履约担保的,企业应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或有处分权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并与担保方就履约保函的出具达成合作协议。

  5、经金融租赁公司初步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企业应根据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补充资料后仍不能满足金融租赁公司要求的,该项目撤销,项目资料退回企业。

  6、融资租赁项目经金融租赁公司审批通过的,相关各方应签订合同。

  7、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

  8、承租方在交付保证金、服务费、保函费及设备发票后,金融租赁公司开始投放资金。

  9、××中心监管项目运行情况,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10、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以低价回购。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融资租赁交易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的全部内容,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出租人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本网站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推荐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最新法律知识

更多>>
注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