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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休探亲假被单位拒绝怎么办?

探亲假 2018-06-22    人已阅读
导读:当前探亲假对于很多员工来说或许还只是一个概念而已,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而一些员工意识到探亲假的存在并想单位申请休探亲假,却被单位给拒绝了,此时职工该怎么办呢?今天大律师网小编就专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为大家解答要求休探亲假被单位拒绝怎么办?

  单位拒绝休探亲假的要求是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者休假权利的规定,是对劳动者休假权的侵犯。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同意休探亲假。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的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根据劳动法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往返路费应由所在单位承担。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往返路费应由所在单位承担。如因工作需要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休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为20天。往返路费,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30%部分,应由用人单位负担。另外,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职工探亲路程假。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休假期较短,可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延伸阅读:探亲期限是多长?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要求休探亲假被单位拒绝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当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针对企业拒绝员工休探亲假的情况,员工是可以通过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如果您对相关内容依旧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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