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是商品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后一道工序,也是现代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重要手段。绝大部分商品只有经过包装,才能进入流通领域,只有经过包装,商品的安全和完整性才能得到保证。本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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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我国目前没有关于包装的专门法律,也没有专门的
物流法律专章规范,有关包装的规定分散于各个法律部门多个法律法规之中,与货物销售、运输等仓储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际公约中都包含了对包装的规定,如《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反
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卫生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等。
此外,普通货物的包装还应当适用各种包装标准。在我国普通包装方面最重要的标准是gb9174《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标准》、gb/t16471《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gb4857《运输包装件试验》、gb191《包装储运图标标志》等技术法规。
普通货物包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安全原则。
安全原则是指物品的包装应该保证物品本身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安全:
①商品的安全。包装第一大功能就是保护物品不受外界伤害,保证物品在物流的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形态,不致损坏和散失。生产的商品最终要通过物流环节送到消费者手中,在这个过程中,商品通常会遇到一系列的威胁:外力的作用,如冲击、跌落;环境的变化,如高温、潮湿;生物的入侵,如霉菌、昆虫的入侵;化学侵蚀,如海水、盐酸等侵蚀;人为地破坏,如偷盗等。而包装则成为对抗这些危险,保护商品的一道屏障。
②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一些危险的商品如农药、液化气等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及放射性等特征,如果包装的性能不符合要求或者使用不当很可能引发事故,对于这些商品,包装除起到保护商品不受损害的作用外,还可保护与这些商品发生接触人员的人身安全,如搬运工人、售货人员等。
(2)“绿色”原则。即对物品或货物的包装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题之一,在包装行业中也有所体现。
在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用来包装商品和药品的材料,绝大多数为塑料制品。让人担忧的是在一定的介质环境和温度条件下,塑料中的聚合物单体和一些添加剂会溶出,并且极少量地转移到商品和药物中,从而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严重的甚至会致癌,而且,由于世界每年消耗的塑料制品很多,它们使用后遭人抛弃成为垃圾,很难腐烂,作为商品包装工具之一的一次性快餐盒已变成“白色污染”,成为全球性公害。
绿色包装的问题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国外,已经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行动。它们颁布法律,在包装中全面贯彻绿色意识。我国的包装立法处于起步阶段,更应该顺应国际包装的发展趋势,将绿色包装作为包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3)经济原则。即包装应该以最小的投入得到最大的收益。
包装成本是物流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昂贵的包装费用将会降低企业的收益率。特别是我国目前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奢华的包装不仅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还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但包装过于低价或者粗糙,也会降低商品的吸引力,造成商品销售的障碍。经济原则即是在两者之间达到平衡,使包装既不会造成资源浪费,又不会影响商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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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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