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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遗产继承过户 2023-05-06    人已阅读
导读: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大律师网法务在本文将为您介绍“遗赠和遗嘱有什么区别?”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遗赠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接受遗赠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国家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组织;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分配,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遗嘱继承的继承人范围需要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而遗赠则是在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集体和国家。

  3.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遗产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产继承】: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赠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代书遗嘱是有效期几年?

  代书遗嘱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是一直有效的,所以不存在有效期几年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无论是代书遗嘱还是其他形式的遗嘱,都是一直有效的,没有继承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遗产继承】: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产继承】: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遗产继承】: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法务收集的关于“遗赠和遗嘱有什么区别?”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生活中相信大家也有时会运用此类知识。所以我们也应该深入了解这些内容,以便能够解决生活中发生的此类问题。但如果您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到大律师网上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由他们带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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