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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亡那谁是第一继承人?

遗赠生效时间 2023-06-04    人已阅读
导读:丈夫死亡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关于“丈夫死亡那谁是第一继承人?”的问题,下面大律网法务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丈夫死亡那谁是第一继承人?

  丈夫死亡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该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遗产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丈夫死亡那谁是第一继承人?

继子女可以随继父落户口吗?

  继子女可以把户口落户在继父那方,但需要经过生父母的同意和符合当地的户籍要求,在办理落户时,应积极递交与当事人员的关系材料,到当地的派出所户籍办理机构进行办理。如当地对外来户籍有要求的,需要符合当地要求才能够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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