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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生病费用属于抚养费用的范围吗?

子女抚养费 2024-10-13    人已阅读
导读: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教育和保护。这种抚养不仅限于物质上的供养,还包括精神上的关爱和教育,是父母对子女全面成长的支持和保障。

  子女生病费用属于抚养费用的范围吗?

  在日常情况下,子女生病所需的医疗费用是包含在抚养费之中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相关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子女抚养到18岁就不用支付抚养费了吗?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通常到子女年满18周岁时终止。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子女仍在接受教育或无法独立生活时,父母仍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

  如果子女年满18周岁但仍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父母有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以支持其完成学业。若子女因非主观原因无法独立生活,父母也有责任继续提供必要的抚养费用。

  【相关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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