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到达成年(18周岁)或者能够自行独立生活的时间为止,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需费用都应该由父母按比例承担。如果未成年子女已经成年但因学习或其他原因还需要经济支持.在某些情况下,抚养费可以给到孩子更长的时间,例如孩子身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等。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当地法规以及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关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定: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由另一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用的承担数额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协议或者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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