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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债务纠纷判刑 2018-08-29    人已阅读
导读: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一旦被确定为恶意透支,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恶意透支信用卡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法律责任

  1、情节显著轻微的

  如果你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偿还掉全部透支款息,就会被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2、透支数额较大的

  在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数额较大的,将会被要求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被要求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微信号:犬神寻找网)

  3、透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要是说你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那将要承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还会被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犯罪的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1、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2、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3、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4、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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