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地位和一人有限公司相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作为其执行机构的董事会经过授权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但涉及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重大事项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下面就由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国有独资公司的相关法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