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婚有为以下几种形式:
1、早婚:即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成年人已经与他人订婚或结婚,但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成年人仍然与对方保持恋爱关系,并最终在未成年时期结婚。
2、未成年生子:即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成年少女怀孕后,与对方订立婚约并生育孩子。
3、胁迫结婚:即父母或其他人出于利益或其他原因,强迫未成年人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童婚是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成年人(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