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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范本 怎么写?

2018-07-24 浏览:
导读:劳动争议案件中,往往有很多案子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时间及原因由于缺乏相应的证据而难以认定,从而影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8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范本 怎么写?

  劳动争议案件中,往往有很多案子就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时间及原因由于缺乏相应的证据而难以认定,从而影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8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范本 怎么写?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

  文档编号:

  甲方: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

  根据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第 条)原因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主动申请辞职。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5.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乙方过错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6.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合同。

  7. 其它

  8.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算工资;

  (2)存档费用由_______方负担。

  (3)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封存或转出)。

  9.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所有的关于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全部终结,今后不存在任何经济补偿、劳动关系解除争议、工资待遇争议和经济追究权利。

  10. 乙方承诺将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即使离职(离开甲方处),乙方将保守在甲方处工作时所获悉的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其他第三方的商业资料、客户信息、个人资料等全部信息),不得将上述信息告知任何第三方。

  11. 乙方承诺将恪守诚实守信原则,即使离职(离开甲方处),乙方将维护甲方及其相关方的声誉、形象、利益。不得作出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及其相关方声誉、形象、利益的行为。

  12.本协议内容乙方应严格保密,不得对任何人泄露。

  1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如何使用

  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保存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否则,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如果员工有几年的工作年限,索赔很容易就上十万甚至更多。所以需慎重。

  终止劳动合同同样需符合法定的情形,如果不符合而通知终止劳动合同,那就等于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反过来讲,如果确实符合解除或者终止的条件,就应该发出通知并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员工到底什么时候离职、因何离职都说不清楚。

  注意一点,通知书上列明的理由应与实际的理由一致。实务中有这样的例子,用人单位因为不胜任工作解除某员工,通知书上却写的是严重违纪。最终败诉了。

  如果员工无法签收或拒绝签收,则将该通知书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起快件邮寄至劳动合同或入职登记表上员工确认的通信地址,快件单上写明文书名称,作为证据。如果邮寄也无法送达,则可采取公告形式。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协议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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