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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火车上醉酒滋事被拘留 醉酒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2019-05-05 浏览:
导读:4月29日,一名男子在K1160次列车上醉酒滋事,阻碍乘警执法,被武汉铁路警方行政拘留20日。下面大律师网小编来跟大家介绍下寻衅滋事罪法律规定以及醉酒寻衅滋事怎么处理等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基本案情

  29日晚,48岁的湖南籍男子武某由郴州火车站上车,乘坐K1160次旅客列车前往邳州。当晚9时,在餐车喝醉酒的武某独自来到餐车和软卧车厢连接处,无故殴打准备下车的李女士和赵先生。广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接到列车员通报后,赶到现场,将武某和被打旅客分开。

  此时的武某不但没有中止违法行为,突然上前掌掴赵先生。乘警与周边旅客迅速将武某控制。被控制的武某仍旧满嘴污言秽语,挣脱后,拉扯乘警警服。乘警长陈华口头警告无效后,与同事合力将武某按倒在地,将其约束在车厢洗脸间。

  武汉铁路公安处接广州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通报后,立即部署广水车站派出所接车处置。当晚11时20分,广水车站派出所民警将武某带下列车。

  经审查,武汉铁路警方依法对武某在列车上醉酒后殴打他人寻衅滋事,阻碍乘警执勤的这两种违法行为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对其处以行政拘留20日。

醉酒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男子火车上醉酒滋事被拘留 醉酒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行为人故意蔑视社会道德、国家法纪、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观上出于故意,寻求精神刺激,发泄对社会、道德、法纪的不满和抗拒情绪,向社会公众“挑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时对公私财物和人身权利造成侵害,但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寻衅滋事罪法律规定

  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人在喝了酒之后可能会出现耍酒疯的情况,这个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酒品如何。而在喝酒之后进行寻衅滋事的情况也不少,这个时候虽然情节尚未达到恶劣的程度,但也是会对行为人做出处罚的,只不过此时涉及到的处罚是治安管理方面的,而因为不能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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