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遗失补办后,卡里的钱是不会有损失的,前提是您确定卡丢了后是否及时挂失没有被盗刷。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个人帐户存储额每年参照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第二十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分别支付。
1、社会保障卡如丢失、被盗或损坏,应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就近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更换;
2、原医保IC卡换制社会保障卡,还需提供一寸彩照一张(以第二代身份证照片为标准);
3、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携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4、因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期间发生的费用,经审核,予以报销一次且为挂失更换前最近一次发生的医疗费用。
社会保障卡补办费用为25元。(按规定,社会保障卡工本费为首次制卡20元,二次制卡为25元。)
社保卡丢失应当去社保卡发放地的社保中心的服务窗口进行补办。社保卡丢失是可以代办的,如需代办,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代领时需持“社会保障卡书面挂失申请表”及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