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2、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3、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4、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1、抗税罪具有逃避缴纳税款而非法获利的目的,欠税、一般并不具有逃避缴纳税款的目的、而多是因故不缴纳或故意暂时拖欠。
2、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而欠税并不采用暴力威胁方法、一般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