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地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判决对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如果行为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话,则就是有可能因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1、被起诉至人民法院。
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的,那么未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对不支付一方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2、被强制执行。
法院审理结束后,判决被告应当支付抚养费的,那么被告当事人应当依照判决支付抚养费。判决下达后,被告当事人仍然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告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冻结被告当事人名下的财产。
3、涉及刑事责任。
法院强制执行后,被告当事人故意转移名下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一经发现,将会涉及刑法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轻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