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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卫生的罪名有哪些?危害公共卫生如何处罚?

2021-01-25 浏览:
导读:危害公共卫生影响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正确应对社会公共卫生是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危害公共卫生的罪名有哪些?危害公共卫生如何处罚?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公共卫生?

危害公共卫生的罪名有哪些?危害公共卫生如何处罚?

  公共卫生与普通意义上的医疗服务是有一定区别的。为了能够公平、高效、合理地配置公共卫生资源,必须明确什么是公共卫生。美国城乡卫生行政人员委员会对公共卫生定义---公共卫生是通过评价、政策发展和保障措施来预防疾病、延长人寿命和促进人的身心健康的一门科学和艺术。

  公共卫生服务是一种成本低、效果好的服务,但又是一种社会效益回报周期相对较长的服务。各国政府在公共卫生服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政府的干预作用在公共卫生工作中是不可替代的。许多国家对各级政府在公共卫生中的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各级政府的作用,并有利于监督和评估。

危害公共卫生的罪名有哪些?

危害公共卫生的罪名有哪些?危害公共卫生如何处罚?

  行医系列: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血液系列: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采集供应制作罪、采集供应制作事故罪。

  其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危害公共卫生如何处罚?

危害公共卫生的罪名有哪些?危害公共卫生如何处罚?

  危害公共卫生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规定,从事危害国家进行卫生管理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损害公众的健康,依照我国刑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类罪。

  相关处罚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本法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指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境卫生检疫的正常管理活动。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是指入境、出境时采取逃避、蒙混或者其他手段,不接受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人身或者物品的医学检查、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以及其他违反应当接受国境卫生检疫义务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播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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