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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后罚金怎么交?被判刑后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2021-08-02 浏览:
导读: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那么,被判刑后罚金怎么交?被判刑后罚金交不起怎么办?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被判刑后罚金怎么交?

被判刑后罚金怎么交?被判刑后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种罚款缴纳方法:

  1、限期一次缴纳。

  2、限期分期缴纳。

  3、强制缴纳。

  4、随时追缴。

被判刑后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被判刑后罚金怎么交?被判刑后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刑事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决后,被判处有罚金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把罚金缴纳完毕,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刑的时候,会在判决中规定缴纳罚金的期限、明确缴纳方式。罚金缴纳方式有一次性缴纳完毕和分期缴纳,一次性缴纳完毕的主要针对罚金的数额不大或是虽然罚金数额较大但对犯罪分子来说一次性缴纳完毕不存在困难的情况,对于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犯罪分子一次性把罚金缴纳完毕确实存在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犯罪分子限定时间,要求其分期缴纳完毕。缴纳罚金的期限的长短,以犯罪分子实际经济状况和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可能性来确定。

  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的时候,对具体数额的确定是经过对犯罪分子缴纳能力的考虑后确定的,因此,不存在说犯罪分子根本缴纳不起那么多罚金而人民法院判决犯罪分子缴纳超过自身经济能力的罚金数额的情况。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所谓的交不起,一种情况是现款不够,但有其他财产,犯罪分子自身不对其他财产作出处理拿来缴纳罚金,法院也会强制执行,若等到法院对其财产强制执行的时候,说明以超过期限,性质已经改变。第二种情况是犯罪分子在被判决后遭遇不可抗力导致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天灾人祸都有可能,介于此,经法院查实后,可以对犯罪分子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

罚金和罚款的区别是什么?

被判刑后罚金怎么交?被判刑后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款有两种:一种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责令妨害诉讼的人或单位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简称司法罚款);另一种是行政机关决定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人或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简称行政罚款)。罚金和罚款都是有关国家机关责令特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是,罚金和罚款有下列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以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的金钱为内容,是人民法院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财产权利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司法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制裁妨害诉讼的行为,防止妨害诉讼行为的再次发生。行政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处罚方式,是行政机关剥夺行政相对人部分财产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司法罚款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行政罚款由主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实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3、法律依据不同: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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