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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产还能要回吗?什么情况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

2022-07-04 浏览:
导读:老一辈的人或是父母有多个房产,会赠与自己的亲人或子女,但是也有些赠与出去了还想收回来,这是可以的吗?接下来就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一起来了解这方面的知识点吧!

赠与的房产还能要回吗?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赠与的房产还能要回吗?什么情况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

什么情况赠与的房产可以要回?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及配偶);

  (2)对赠与人有扶养(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的房产可不可以卖?

  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赠与的房屋如果是有合法产权的,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但需要办理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关于“赠与的房产还能要回吗?”的知识点,相信大家对此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欢迎阅读观看,还有任何的问题可在大律师网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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