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适用范围主要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即行政或者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并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二)因申请人提供的执行标的物有错误造成损害的;
(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四)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五)被保全人、被执行人,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保管人员违法动用、隐匿、毁损、转移、变卖人民法院已经保全的财产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的;
(七)依法不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方面,得到赔偿的理由时国家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没有按照既定的流程设立案件,导致审判结果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或者是由于错判,导致公民失误人身自由,甚至失去生命,对于此种情形,国家机关需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审理案件的直接相关人,需要受到离职、记过等处分。
1、国家统计局2021年5月19日公布,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379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为373.10元。
2、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检察机关自2021年5月20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373.10元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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