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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纸承诺让2800万投资卡壳

大律师网 2011-08-25    人已阅读
导读:招商引资来的项目“卡壳”了刚过天命之年的安徽枞阳籍企业家李友东怎么也没有想到,回乡投资办厂的道路会变得

招商引资来的项目“卡壳”了


  刚过天命之年的安徽枞阳籍企业家李友东怎么也没有想到,回乡投资办厂的道路会变得如此艰难。他目前的最大期望是,企业能早日“合法”地开工。


  2010年年初,枞阳县官埠桥镇党委、政府领导来到邻近的桐城市,邀请在当地发展的老乡李友东回乡投资,并向他着重推荐了位于该镇黄华村的一块土地。长期在建筑领域打拼的李友东通过朋友,找来经营商品混凝土的王洪林作为合伙人,前往枞阳进行实地考察。随后,两人决定共同投资3000万元,新建年产60万立方米的商品混凝土项目,并注册成立了枞阳县天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筑公司”)。


  为了让当地政府了解这一项目的前景,天筑公司总经理王洪林特意邀请了官埠桥镇几大班子的十几位领导前往他位于池州的商品混凝土项目考察。据王洪林介绍,当时镇领导对于该项目表示认可,并承诺提供便利和优惠政策。


  商品混凝土又称预拌混凝土,它的推广应用可以促进建筑工业化、专业化,提高混凝土的质量,还可以节约水泥,保护环境。2009年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216号令,自3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


  该办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发展政策和措施,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发展。安庆市、枞阳县政府部门也先后出台过相关文件,要求各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推广预拌混凝土。


  按理说,这样一个政府鼓励提倡、并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应当顺理成章地通过立项审批。然而,该项目在立项过程中“卡壳”了,不仅没有获得枞阳县发改委的项目备案,也没有取得商品混凝土的营业执照。


发改委透露废项目是因县政府与其他公司有约在先


  2011年5月19日,历时数月的申报,枞阳县发改委终于就这一项目对官埠桥镇政府作出通知。这份文号为“发改项目(2011)41号”的通知显示:“新建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鼓励类建设项目。根据投资体制改革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予以备案。请据此到相关部门办理项目用地、环评等有关手续后,按照项目备案中建设内容组织实施。”


  该文件的附件——项目备案表中,“主要产品名称及数量”一栏明确显示:“年产商品混凝土60万立方米”。


  但仅仅过了6天,枞阳县发改委的这一纸通知就成了一张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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