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恐怖活动名单的问题,是‘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明确了恐怖活动组织、名单的认定、公布及涉恐资产的冻结。”在10月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表示。
李寿伟介绍,现在国际社会已经有了十几个反恐怖的公约,很多国家也制订了反恐怖方面的法律法规公约和其他国家的法律对定义的表述有一些差别,但是总体上,大家对恐怖活动的认定分歧不是很大。我国的反恐国际合作都是在公约的框架内进行的。这次制定的决定规定,我国根据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开展反恐怖国际合作。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名单,根据反恐怖工作形势和情况发布。国内出现恐怖组织和人员,或者联合国安理会有关机构发布有关决议,我们就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李寿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