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企业法人涉嫌侵占国资500多万 昆明检察院介入

大律师网 2012-01-25    人已阅读
导读:民航云南客货代理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客货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人)张韵因涉嫌侵占公司财产5000多万

  民航云南客货代理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客货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人)张韵因涉嫌侵占公司财产5000多万元(其中含有国家资产500多万元),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张韵在接受立案调查期间,将“当家人”的身份让出,由云南客货公司最大股东李兴富当法人。1月13日,省工商局直属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书:撤销李兴富担任云南客货公司“当家人”的身份,又让张韵担任了云南客货公司的法人。张韵作为犯罪嫌疑人,当上了云南客货公司的“当家人”。


  今日,昆明市检查院介入此案。


蹊跷


两个“当家人”谁在撒谎


  资料显示,1993年5月,经中国民航局批准,注册成立民航云南客货公司。国企中国民航实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航总公司)占有云南客货公司14.78%的股份,最大股东为李兴富,占85.22%,当时由李兴富担任云南客货公司的法人,而公司成立之初,张韵就在公司上班。


  李兴富说:“2004年初,我被调到中国民航总公司。我离开后,公司法人就空缺出来。2005年9月,张韵在云南省工商局变更登记,当上了云南客货公司的法人。我曾经多次让她把‘当家人’的身份让出来,因公司里含有国有资产,法人需要经得中国民航总公司的任命,可她一直不愿意。直到2010年底,张韵才同意。”


  针对李兴富的说法,张韵的代理人在省工商局行政复议时说出了另外一个版本。“去年1月7日,李兴富领着一帮人来到云南客货公司,拿着‘中国民航总公司’的一份免去张韵法人职务的《任免决定》和省工商局新变更颁发的营业执照,说要全面接管公司。”张韵的代理人说,另一份《公司出资人会议决议》写道:“经张韵提议,免去张韵法人,选举李兴富为法人。”上面有张韵、李兴富和另一股东彭勃的签名。


  “我怎么会自己提议把自己的职务给下了?我什么时候签过字?”张韵找到省工商局询问得知,李兴富在去年1月5日向省工商直属分局递交变更登记相关材料。


  李兴富说:“2010年底,张韵准备好材料,交给我,让我到工商部门把法人身份变更过来,撤销了张韵的法人身份,这些材料都是张韵自己准备的。”


  张韵怀疑李兴富向工商部门提交了伪造的变更登记材料,省工商局进行了违法变更登记,去年2月,张韵申请省检察院启动对省工商局的行政监督。此时,李兴富报案称张韵“职务侵占”,她被公安部门立案调查,该案被“冻结”了一段时间。


鉴定


省检认定签名造假


  去年12月14日,省工商局通知张韵、李兴富等人,要对变更法人行为举行听证。


  听证会上,李兴富的代理人表示张韵职务侵占致使国有资产流失,才被公安立案侦查。李兴富说:“张韵和彭勃实际上一分钱也没出,凭什么当法定代表人?”他认为,张韵“不但窃取了国有资产,还窃取了公司法人的职务”。此外,其出具了有张韵、彭勃及其自己签字并加盖民航云南客货公司公章的材料,证明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人的材料并未造假。


  对此,张韵的代理人认为,对方是“混淆视听”,对方出资情况和材料是否造假并无关系,省检察院技术处出示了一份鉴定报告书:李兴富向工商部门提交的材料上,张韵和彭勃的签名是造假。


  针对省检察院的鉴定报告,李兴富提出了质疑:“省检察院技术处的鉴定报告不具有合法性,而且鉴定人没有鉴定资质,这只是一份内部鉴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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