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卖麻辣烫的小摊贩,被“无赖”无故寻衅,在防卫时刺中一人腹部致其死亡,事后自首。昨天,一中院以防卫过当为由,判决杨军林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对其免于刑事处罚。宣判后,杨军林被当庭释放。
今年41岁的杨军林是河南来京务工的农民,高中文化。从2011年9月开始,他在房山区长阳镇加州水郡小区附近摆摊卖麻辣烫。
2012年6月的一个下午,突然有三个小伙子把一辆三轮车停在杨军林的摊位前,也开始卖麻辣烫,其中一个矮个子有文身的男子嚷嚷着让他别卖了,要他交保护费,还把一个有半瓶啤酒的瓶子扔进杨军林卖麻辣烫的锅里。杨军林当时没敢说话,也就没出啥事。第二天,仨人继续来骚扰。又过了一天,三个小伙子占用了杨军林旁边的铁板鱿鱼摊位,晚上9点收摊后,有文身的矮个男子和几个人在一旁的小摊吃饭喝酒。杨军林收摊后,和一名老乡一起骑车回家时,有两辆摩托车追上了他们,车上的几个人拿棍子开始打他。逃跑中,杨军林摔倒了,但对方还继续打,他就往回跑,跑到一辆三轮车前拿出了切菜用的刀,扎向了离自己最近的一个人,扎完又跑。这时同行的老乡追上了他,他就用老乡的手机报了警。回家后,他和妻子说了被打的事儿,夫妻俩和另一个老乡又返回现场,再次报警,并主动交出自己扎人的刀。
杨军林的辩护人指出,杨军林有自首情节,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重大过错,杨军林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主审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杨军林是在被多人围殴的情况下拿刀进行还击,因此构成正当防卫,但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杨军林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综合上述情况,法院判决被告人杨军林犯故意伤害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对于上述结果,死者家属的律师意料之中,但估计会提出上诉,最终决定要和家属商议。而杨军林的律师则坚持认为杨军林是无罪的,他认为杨军林在生命遭受严重危害的情况下,已经具有了无限防卫权,其防卫行为无论造成何种结果,都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否上诉,还需听取杨军林本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