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倍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大东海夏日百货的“黑龙江游客打警察案件”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
其中,翁志刚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岳丹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李建林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宋连涛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