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福建探索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

大律师网 2014-01-07    人已阅读
导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建立法官与律师动关系做出说明。根据相关规定,今后法官与律师将增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建立法官与律师动关系做出说明。根据相关规定,今后法官与律师将增强职业认同、彼此尊重,积极合作并相互监督。同时,律师执业权益将进一步得到保障。

  去年底,福建省高院与司法厅联合颁布《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 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福建省高院副院长谢开红说,根据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机制,双方应支持彼此依法履行职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司法部门将依法保障律师的人身权和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 对于实践中一些律师提出的“安检歧视”问题,福建省高院明确,律师因开庭、阅卷、提交诉讼材料等需要进入法院的,可凭本人律师执业证书、当事人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免于安全检查。

  谢开红表示,鼓励和支持法院积极探索律师调查令等制度,切实为律师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全省各级法院在办理民商及执行案件时,经当事人申请,可以向当事人委托的律师签发调查令,赋予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律师在调查过程受到阻碍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支持。

  针对司法实践中律师和法官“暗箱操作”问题,福建提出,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和律师可以相互约见,但必须在法院的审判办公场所进行,并有一名以上法院工作人员在场,将会见内容记录在案。

  此外,福建还明确提出,法官应平等对待公诉人、辩护律师和代理律师,不得发表倾向性意见或用带有倾向性的语言提问,不得无故打断或制止一方发表意见。

   一位与会律师代表说,《意见》的出台,对于法官和律师两者都是鼓舞人心的好事,希望在以后的司法实践中,《意见》的精神能够不折不扣的得到落实。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