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断家务事。婚姻家庭案件往往“剪不断,理还乱”。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人民法院却“不信这个邪”。一组办案数据为证:
从2014年3月,宁陵县法院设立河南首个家事法庭,正式启动专业化家事审判工作至今,共审理家事纠纷案件410余件,调撤率72.2%,服判息诉率98.5%。
宁陵县法院院长王宏伟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结合当地风土民情,由清一色的女法官,在家一样的审判庭里断案,初步破解了家事案件数量增幅快、适用法律难、审理难度大等难题。”
女法官专审家事案
宁陵县法院统计发现,近年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类家事纠纷超过3成,且有不断攀升之势。此类案件进入法院前,易引发家族间冲突,甚至转化为刑事案件。
王宏伟说,家事纠纷特殊而复杂,人身、财产权益中渗透着情感、伦理,且具有私密性,往往难以举证和认定。如果完全按照审理普通民事案件的理念和方式审理,很难做到案结事了。
2014年3月,宁陵县法院决定成立家事法庭,专门审理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侵犯未成年人教育成长权利、家庭成员之间债务等10余类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
经民主推荐,宁陵县法院确定4名女法官和1名女书记员组成独立建制的家事法庭。她们都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民事审判经验,性格温和、责任心强、善做调解工作。
留守妇女许某怀疑长期在外务工的丈夫感情不忠,便到宁陵县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她一边哭一边诉说心中的苦闷。立案庭的法官将案件交到家事法庭,许某一见清一色的女法官,特别是与其年龄相仿的法官丁晓环时,情绪慢慢稳定下来。
有着10年婚姻案件审判经验的丁晓环因势利导,从夫妻感情谈到孩子教育、父母期望,并认为夫妻二人疏忽了感情联络,建议双方再沟通一下。许某听后说:“在家里听不到这些话,我也不愿意向亲朋好友说。仔细想想也是,他在外打工确实不容易。我还是先撤诉,实在过不下去再考虑离婚。”
审判庭陈设很温馨
宁陵县法院家事审判庭采用圆桌式布局,法官与诉讼参与人围坐在一张圆桌前,桌台上的诉讼称谓不再是原告、被告、证人等专业术语,而是打着丈夫、妻子、父母、儿女等家庭成员称谓的座签。审判庭四周墙壁上,悬挂着“家和万事兴”的匾额和法官亲手制作并签名的千纸鹤、风铃等。
协议离婚的王女士想起诉不支付儿子抚养费的前夫,从未到过法院的她,担心法官笑话自己,就怀着试试看的心情走进家事法庭。书记员见她进来,一边给她让座,一边递上一杯热水。与法官一番交谈,消除了王女士心中的疑虑,慢慢说出事情的缘由。法官告诉她:“孩子的合法权益必须维护,你不要有过激的想法。”听着法官温暖的话,看着像家一样的法庭,王女士连声说:“我听法官的、我听法官的。”
实践证明,“拉家常”式调解,处理家事案件效果最好。王宏伟说,宁陵县法院与县妇联、司法局联合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共同调解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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