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公共场所需禁烟

大律师网 2016-06-06    人已阅读
导读:吸烟危害健康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自觉养成不吸烟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仅有益于健康,而且也是一种高尚公共卫生
  吸烟危害健康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自觉养成不吸烟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仅有益于健康,而且也是一种高尚公共卫生道德的体现。去年5月1日,西宁正式实施《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西宁市实施六类区域全面禁烟,四类区域限制吸烟,可以设置固定的吸烟室或者划定固定的吸烟区,场所内其他区域禁止吸烟,受到了点赞,但公共场所吸烟还未禁绝。

  从1989年开始,世界无烟日改为每年的5月31日,选择这一天是因为第二天是国际儿童节,希望下一代免受烟草危害。“吸烟有害健康。”这是烟盒上醒目的几个字,但近年来,吸烟人数急剧增加,全国超过3亿人,15岁以上的人群吸烟率为28.1%,7.4亿非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的危害,烟草消费带来了沉重的疾病负担,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到136.6万,约10万人死于二手烟导致的相关疾病,随着烟民低龄化、女性化的趋势,禁烟势在必行,公共场所禁烟迫在眉睫。

  远离烟草,珍惜健康。我们应当持续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制作播放控烟公益广告;积极推动创建无烟环境,积极推进创建无烟政府机关、无烟学校、无烟企业等无烟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开展重点人群烟草调查、成人烟草调查和青少年烟草调查,全面掌握省内烟草使用情况,为控烟提供科学依据;推广戒烟服务,普及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开展医务人员戒烟能力培训。

  一支烟,伤害的不仅仅是抽烟者,“二手烟”的危害较想象中更大,所以公共场所禁烟迫在眉睫。控烟是场持久战,西宁作为省会城市,流动人口众多,在医院、火车站、飞机场、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等若要控烟到位,必须做好长期宣传,呼吁全民控烟,完善禁烟措施,实现烟草消费减少、烟草危害减少,西宁市控烟才会取得实效。
(编辑:言几)
阅读全文

延伸阅读

更多>>

更多推荐博文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4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