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在确定责任时,通常在应负责任的基础上在再加一档。
1、路上两车发生相撞,双方对发生的此次交通事故的损害程度相当,本来应该双方承担同等责任的,但是由于一方是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交警就认为无证驾驶人要为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2、一行人突然横穿公路,被机动车撞伤,本来行人在此次事故中是负主要责任的,因驾驶人的驾驶证失效,就认定行为人为事故的主要责任,驾驶人为次要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问题是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所以,一方当事人是否是无证驾驶、是否醉酒驾驶等行为与责任认定的结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无证驾驶的当事人在发生了车祸后责任如何确定,警方会结合现场的情况来加以区分,并不是每一个事故定责内容都一样。
1、行政处罚:首先肯定是违反了有关的行政法的规定。所以通常而言来说,在行政法中会按无证驾驶处罚,当事人会被判处200-2000元罚款。同时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并处拘留。
2、刑事处罚:通过行政处罚后,等待当事人的是刑事处罚。一般来说,行为人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是要符合具体的情形才会构成主要责任的交通肇事。具体而言是要死亡一人或者是大于三人受到重伤的情况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如果是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而言,无证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话,再具体的情形下,同样也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当然,这种情况这的是重伤一人以上。同理可得,相应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
3、赔偿责任:当然,除了上述的两种责任外,还有民事性质的赔偿责任。虽然无证驾驶并不加重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但是有的费用还是需要本人承担。比如说,当事人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因为当事人的无证驾驶而拒绝赔偿,最终所有的损失都会让肇事当事人本人全部承担。这不得不说考驾照的重要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如果当事人要驾驶机动车的话,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拿到驾照。当事人如果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必须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考驾照的条件;然后经考试合格后,有关部门才会发给对应类型的驾照。驾驶人考了那种驾照就只能驾驶那种驾照对应的机动车。
换句话说就是,驾驶人不能够在驾驶与自己驾照不相同的机动车了。所以我们在开车之前要弄清楚我们开的是那种车和自己驾照上的机动车类型是不是对的上号。如果对不上号就不要驾驶,因为超过了这个范围就变成了无证驾驶了。如果还是驾驶该类的机动车的话就需要去考取相应的驾驶资格证。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问题的函》的答复中的第一款规定:行为人驾驶不符合机动车类型的,可以从轻处罚。
无证驾驶发事故保险不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
2、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在驾驶员无证驾驶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