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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没放假能补休吗?疫情期间没放假员工工资怎么算?

大律师网 2020-03-06    人已阅读
导读: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自爆发以来,国内各个地区的民众都严阵以待,对于疫情防控采取控制人群流动、交通管制等方式遏制疫情传播,而其中功不可没的是一线的医护、防疫人员,从年前就马不停蹄从事疫情防控工作,跟着大律师网小编了解因疫情防控无法休息涉及休假、工资等相关内容,那么,疫情期间没放假能补休吗?疫情期间没放假员工工资怎么算?疫情期间没放假企业要提供什么劳动保护?下面,一起看看吧。

疫情期间没放假能补休吗?

疫情期间没放假能补休吗?疫情期间没放假员工工资怎么算?

  对于因疫情防控无法休假的职工、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等权益问题,各级工会协助企业及时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对于因疫情防控无法休假的职工、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等权益问题,《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协助企业及时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推动落实中央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轮换休整政策,协助组织好疫情结束后免费健康体检和疗休养工作;高度关注特殊时期女职工权益问题,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

疫情期间没放假员工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没放假能补休吗?疫情期间没放假员工工资怎么算?

  人社部等《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2019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决定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

  2020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决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针对上述3天法定节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加班费,故无法通过补休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法定义务;除上述3天法定节日,其余春节假期应计入休息日,部分劳动者在休息日期间因从事疫情防控工作不能休假,用人单位应安排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疫情期间没放假企业要提供什么劳动保护?

疫情期间没放假能补休吗?疫情期间没放假员工工资怎么算?

  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2号),企业要为上班职工配置防护口罩,做好职工食堂、澡堂及工作场所的消毒卫生,安排好疫情防控时期的工作班车。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体温监测设备,一旦发现疑似感染职工,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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