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规定,《婚姻法》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协议离婚后,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进行依法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不过起诉前要先弄清楚,在起诉时,孩子是原告,拥有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是法定代理人,对方为被告。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之所以需要起诉,是因为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经过法院依法审理确认协议有效后,便可申请强制执行。
1、当事人身份证明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住所地证明(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证明);
(3)其它有效身份证明。
2、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供下列证明
(1)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专门医院出具的证明,或鉴定部门出具的的鉴定结论及相关证明);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
3、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应提供公函)
4、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出具的证明
(1)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
(2)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被告下落不明的的证明。
5、双方存在抚养关系的证明
6、被抚育人经济状况的证明
(1)被抚育人经济支出情况的证明;
a生活支出的证明;
b医疗支出的证明;
c教育支出的证明;
d其它方面支出的证明。
(2)被抚育人个人财产或其它收入的证明。
7、被主张权利的抚育人的抚养能力的证明
(1)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
(2)扶养其他被扶养人方面支出的证明。
8、实际抚养人的抚养能力证明
(1)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
(2)抚养其它被抚养人方面支出的证明。
9、双方不在同一居住地的,应提供各自居住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证明
10、其他相关证据
特别提示:
1、以上仅供当事人举证时参考。当事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
2、当事人应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或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的举证期限内举证。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5、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