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根据我国法律,中国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其次,婚姻法规定的婚龄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允许对婚龄作出例外规定。比如考虑我国多民族的特点,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目前,我国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机关对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龄作了变通规定。比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3)最后,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
(1)必须男女双方安全自愿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男22周岁,女20周岁,是我国现行的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线。法定婚龄具有强制性,违背法定婚龄结婚的行为,为违法行为。如虚报结婚年龄欺骗登记机关,或不足法定年龄的事实婚,均属违法婚姻。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已有配偶的,不予登记。即要求结婚的人,只能是未婚男女,丧偶或离婚的男女。只有无配偶的人,才具有结婚的条件。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再婚而又均离异的人。如果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复婚,则构成重婚。这种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
(4)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结婚的禁止条件。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指有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姊妹、伯叔、姑与侄子女、堂兄弟姊妹,舅姨与甥子女、表兄弟姐妹等。
(5)禁止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第七条第二款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禁止结婚的疾病有以下三个方面:
A患麻风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
B患性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性病是指梅毒、淋病等多种形式的传染性较强的疾病。
C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男女不得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申请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我国《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满足结婚条件的公民都有自由结婚的权利。但是根据婚姻法规定,以下有几种情形不具备结婚条件,不能办理结婚登记:
(1)已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并没有通过办理离婚登记恢复法律上的单身身份的,不能再结婚。
如果重复办理结婚登记,或者是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将面临重婚罪的处罚。
(2)年龄不符合条件的。我国《婚姻法》对办理结婚登记的年龄有限制,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如果没达到结婚年龄,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如出现感情纠纷,一般以同居关系处理。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疾病等。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
婚前患有以上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
(5)关于无性行为能力能否结婚,第一部婚姻法是作了禁止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