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20年7月11日
“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设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民警察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警察荣誉制度和标志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广大民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激励全警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具有重大意义。
早在2016年12月2日,公安部网站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其中第七章《附则》中规定:每年7月6日定为人民警察日。因为在1949年7月6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决定,在军事委员会下设立公安部,统辖各地公安机关的工作,并任命罗瑞卿为公安部部长。军委公安部是为筹建新的中央人民政府做准备而建立的。
所以,从公安部成立历史来看,7月6日定为人民警察日,也是公安部最早成立的纪念日。
此处所谓的“人民警察日”,是一个纪念日。
所以,自2016年开始,全国的人民警察已经把这个“7月6日”,这个《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上的“人民警察日”作为了自己的节日。
之后,为什么“人民警察节”却设立在1月10日这天,是因为跟“110”有关。
1986年1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国第一个110报警服务台,正式开展110接处警工作。
第二年6月,公安部到广州实地考察110,肯定了其在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作用,发出了《关于在大中城市公安局普遍建立110报警服务台的通知》。自此,110报警电话正式发展成为110报警服务台。
1996年,公安部在福建漳州召开全国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漳州110”经验。
经过三十多年的实践与探索,110已经成为人民警察队伍的标志性品牌,被誉为“人民的保护神”。将这日期确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
广泛的人民性和警察职业的标志性。
“中国人民警察节”是荣誉是自豪,更是纪念和缅怀。人民警察队伍是一支有着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队伍,也是和平年代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