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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人是哪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大律师网 2020-09-18    人已阅读
导读:所有自然人一出生即享受芒市权利能力,但是,想要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还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常我们会在议论“精神病人伤人无需承担刑责”就是因为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心智健全的则是完全民事行为人。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限制民事行为人”的相关内容,那么,限制民事行为人是哪些人?限制民事行为人能恢复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吗?和限制民事行为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限制民事行为人是哪些人?

限制民事行为人是哪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下列两类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除外;二是因智力障碍、精神障碍以及其他疾病导致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同意是指事前同意,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要经法定代理人的事前同意;追认指事后追认,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事后追认,才能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效力。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经具有一定的辨认识别能力,法律应当允许其独立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两类:一类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接受赠与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不会因这类行为遭受不利益,可以独立实施。另一类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八周岁的儿童购买学习用品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实施这类行为有相应的认知能力,可以独立实施。

  就独立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范围来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这两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同之处在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的年龄直接影响着其社会阅历和知识能力,智力仍处于正常发育阶段,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年龄、智力这两个因素是影响未成年人认知能力的两个最重要因素。与未成年人处于正常的智力发育阶段不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考虑的智力因素,包括先天的智力障碍,在正常的智力发育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以及智力发育成熟后,由于疾病、意外事故等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考虑的精神健康因素主要指因精神疾病引起的认知判断能力不足的情况,不能正常参与民事活动,从事较为复杂的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人能恢复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限制民事行为人是哪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恢复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恢复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这一规定,可以申请的主体范围包括:1.本人。2.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的情况比较复杂,其具体范围无法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而言,主要包括本人的监护人、债权债务人等。但具体案件中,这些主体是否都有资格向法院提出申请,也要在个案中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认定利害关系人是否是适格的申请主体,需要看本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对其是否有重要意义或者影响。3.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和限制民事行为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限制民事行为人是哪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瑕疵的,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代签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要具有效力,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就是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这种合同一旦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地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但并非所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都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就具有法律效力。所谓“纯获利益”在我国一般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合同中只享有权利或者利益,不承担任何义务,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对于这些纯获利益的合同,他人不得以行为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该合同不具有效力。同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独立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相适应的合同,这类合同一般是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如购买书本、乘坐交通工具等;对于不能完全辨认其行为的精神病人在其健康状况允许时,可订立某些合同,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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