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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租房合同如何才生效?

大律师网 2020-09-27    人已阅读
导读:租房合同是指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那么租房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租房合同如何才生效呢?跟着大律师网小编往下阅读了解看看吧。

租房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租房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租房合同如何才生效?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确切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

  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6、住房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违约责任;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租房合同如何才生效

租房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租房合同如何才生效?

  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租房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租房合同如何才生效?

  1、口头协议。

  租房必须签订正规的租房合同,合同内容要详细。尤其是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值,各项费用明细都写在合同里,而不是只在口头上达成协议,造成后续麻烦。

  2、租期内房屋修缮义务及费用。

  在房屋出租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发生问题或故障,由谁维修,费用怎么承担,这是必须提前达成协议的,不然,如果发生了问题,很容易发生纠纷。

  3、出租人不受限。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通常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出租人身份。

  租房者要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很多骗子都用假身份证行骗;还有就是要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就要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转租义务。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要赔偿损失。

  6、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双方经过协商,在合同里规定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不然很容易出现矛盾。

  7、租金、物业管理费收取。

  通常租金由出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规避模糊内容。

  签订租赁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问清楚,并落实于字面。

  9、合同主体合格与否。

  就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0、交付标的物。

  如果出租方没有遵守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譬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可判定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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