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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持航空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劫持航空器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大律师网 2021-01-13    人已阅读
导读:过往我们在影视题材中经常会看到“劫机”的情节,一般就是犯罪嫌疑人用藏匿的枪支或炸药劫持飞机,这种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的,涉嫌构成犯罪。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劫持航空器罪”的相关内容,那么,劫持航空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劫持航空器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劫持航空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劫持航空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劫持航空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劫持航空器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危险犯,刑法对此没有规定“情节”方面的要求,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无论航空器是否真的被劫持,是否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者航空器被破坏的严重后果,均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劫持航空器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劫持航空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劫持航空器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既可以由中国人构成,也可以由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构成。例如,外国人劫持飞机进人中国境内,也构成劫持航空器罪。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原则立场和基本精神以及法的规定,凡劫持我国的航空器进入他国的,我国仍对该犯罪分子具有追究刑事责任的管辖权,有关国家的司法当局应根据有关国际公约的引渡条款予以配合。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但对犯罪目的没有要求,行为人劫持航空器,不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一点是有关国际公约确认并为包括我国在内的所有缔约国承诺的。因此,对于那些以政治避难为名而劫持飞机的,亦应依法追诉。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危害了旅客人身、财产以及航空器的安全,也破坏了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但主要是前者。

  本罪侵犯的对象必须是使用中的航空器。《东京公约》、《海牙公约》中规定的都是在飞行中的航空器。所谓在飞行中是指航空器在装载结束,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到打开任一机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任何时间;而如果飞机是强迫降落的,则在主管当局接管该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以前。《蒙特利尔公约》扩大了罪行的范围,它不仅包括在飞行中,而且包括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所犯罪行。而所谓使用中是指从地面人员或机组对某一特定飞行器开始进行飞行前准备起,直到降落后24小时止。因此,我们不能狭义地把本罪的侵犯对象理解为飞行中的航空器。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首先,犯罪对象是航空器。如何理解航空器,立法中并未明确区分民用航空器与国家航空器。我们认为,根据《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关于本公约不适用于供军事、海关或警用的航空器的规定,只能是指正在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因此,非民用航空器(即国家航空器)即使被劫持的,按照国际公约规定,属于国内犯罪,不应构成作为国际犯罪的劫持航空器罪,可作其他犯罪处理。对于劫持非民用航空器,即使作为国内犯罪,应按照本条定罪处刑。

  其次,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暴力,是指直接对航空器实施暴力袭击或者对被害人采用危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的行为,便其丧失反抗能力或者不能反抗的身体强制方法。如劫机分子携带匕首、枪支、炸药、雷管、引爆装置等对旅客和机组人员(包括驾驶员、副驾驶员、领航员、报务员、机械员、通讯员、乘务长、空中小姐,进行捆绑、殴打、杀死、伤、爆炸等。胁迫是指以暴力为内容进行精神胁迫使被害人不敢反抗的精神强制方法。如劫机犯向机组人员或乘客喊谁动就打死谁、动就宰了你、动就马上引爆等。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强制方法。劫持是指犯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非法强行劫夺或控制航空器的行为。如改变航空器的飞行路线或着陆地点等。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一经实施,即构成本罪;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了航空器,并不影响犯罪成立。

劫持航空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劫持航空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劫持航空器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刑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劫持航空器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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