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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孩子探视禁止令?怎么剥夺一方的子女探视权?

大律师网 2021-05-21    人已阅读
导读:我们离婚之后要是有孩子的话法院会进行一个探视权的判决来决定孩子归抚养权归另一方的时候没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利,那么如何申请孩子探视禁止令?怎么剥夺一方的子女探视权?探视权一般怎么规定的?接下来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如何申请孩子探视禁止令?

如何申请孩子探视禁止令?怎么剥夺一方的子女探视权?

  向法院提出申请,满足条件方可禁止其探视孩子,向法院申请禁止令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因个人生活琐事不能申请法庭禁止令,但可以先起诉,之后再向法院申请禁止令,禁止对方作出一定行为。

  怎么剥夺一方的子女探视权?

如何申请孩子探视禁止令?怎么剥夺一方的子女探视权?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人民法院在审理请求中止探视权的案件时,应本着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根据具体的案情作出审慎判决,不得任意中止探视权人的探视权。应该注意的是,探视权中止不等同于终止,更不是剥夺探视权利。探视权中止只是暂时停止探视,待中止探视权的法定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视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权。

  探视权一般怎么规定的?

如何申请孩子探视禁止令?怎么剥夺一方的子女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

  从性质上看,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也可以说是亲情的内容,亲权是基于父母的身份而取得一种身份权,具有专属性。

  它是为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设定的权利,是基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及财产的照护权,非有法定理由不得予以限制及剥夺。

  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

  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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